• 北京六方面产业疏解配套政策落地 强化区域协同招商引资

    为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产业有序迁出、稳定落地,北京市推出《关于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配套政策意见》,从规划约束、财税激励、投融资支持等六方面制定政策,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支撑,助力区域招商引资与产业优化布局。 一、加强规划约束与土地管控,筑牢疏解空间基础。政策明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研究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腾退用地挂钩机制,通过严格管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实现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这一机制将倒逼存量用地优化利用,引导非首都功能产业向规划明确的疏解承接区域转移,为北京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提升腾出空间。 二、健全财税价格激励约束机制,降低企业疏解成本。针对企业疏解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政策提出给予企业疏解搬迁资产处置一定税收优惠,覆盖资产转让、搬迁费用等环节,最大程度减少疏解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优化疏解搬迁企业税收服务流程,简化跨省(市)迁移手续,通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企业跨区域迁移提供便利,增强企业疏解意愿。 三、强化投融资支持力度,拓宽疏解资金渠道。政策明确加大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倾斜,统筹各类专项基金资源,重点支持疏解企业向天津、河北两地转移。此外,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对疏解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和重大工程的信贷投放,满足企业在搬迁、重建、升级等环节的资金需求。 四、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共享,促进区域创新协同。为破解疏解过程中科技资源流动难题,政策提出推广“一站一台”合作模式,即依托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合作站和北京技术市场服务平台,建立跨区域科技资源服务平台。通过这一平台推动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研仪器等资源向津冀地区延伸,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五、加强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衔接,保障疏解平稳推进。政策聚焦疏解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提出推动疏解搬迁企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跨区域衔接,确保医保待遇连续享受。同时,稳妥推进疏解企业职工安置工作,通过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就业帮扶等措施,促进职工在疏解承接地区稳定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促进区域产业联动发展,创新利益共享机制。为打破区域行政壁垒,政策提出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重点推动建立共建园区产值分计等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通过明确北京与津冀地区在产业疏解承接中的利益分配方式,调动各方参与协同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区域产业体系。 该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规划、土地、财税、投融资、社会保障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产业疏解中的突出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天津、河北两地的政策衔接,共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探索建立有利于产业疏解承接的长效体制机制,确保非首都功能产业“疏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025-08-13

  • 北京论坛聚焦制造强国与“一带一路”协同招商引资新路径

    在京举办的企业国际化战略论坛,聚焦如何依托智能制造与“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全球招商引资合作,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并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环境。本次交流强调,通过政策统筹和前瞻布局,中国企业在出海征程中迎来新机遇,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动能。 一、企业国际化论坛在京启幕,主题聚焦智能制造与区域协同。活动中,国际业界代表深入探讨当前全球产业变革背景下,中国对外战略如何与国际趋势融合。重点议题涉及“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机遇与挑战,强调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链重构,促进高水平对外合作。 二、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经历深度重塑,专家分析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了全球价值链调整。中国与主要国家在此过程中加强互学互鉴,实施强化制造能力的战略措施,以应对复杂国际环境中的共同发展问题,确保双方在资源配置和技术转移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三、中国对外投资持续稳健增长,数据显示近年来在海外拓展呈现正向态势。重点投向包括先进制造和基础设施领域,这不仅提升了国内产业链韧性,还优化了全球市场对接效率。例如,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项目执行,有效拉动了当地就业和技术扩散。 四、“一带一路”倡议为企业出海提供坚实支撑,推动装备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这一战略不仅加速国内制造业转型,还增强国际伙伴关系的多赢性。通过招商引资实践,中国企业积极参与跨境投资,共同解决可持续发展中的实际障碍。 五、技术革新与制造升级成为核心驱动力,双方专家一致认同,需在高端装备领域加强联合研发。此举有助于规避贸易风险,同时深化产能合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提供智慧方案,展示负责任大国担当。 六、招商引资过程中倡导开放协作模式,实践表明整合资源可降低成本并提升效率。例如,在多边合作论坛中,推广绿色标准和管理创新,确保投资长期有效运行,助力构建稳健的国际经贸新秩序,回应各方共同关切。 七、展望未来将强化政策协同,推进对外投资规范化管理。专家建议重点布局新兴领域如数字化和可再生能源,通过持续对话机制,巩固互利关系。这一路径确保“走出去”战略行稳致远,服务人类共同繁荣愿景,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

    2025-08-13

  • 北京汽车制造业全链降污攻坚 环保创新驱动招商引资升级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北京市汽车制造业全面启动环保技术改造,通过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双向发力,显著降低VOCs排放。此次产业绿色升级有效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为高端制造招商引资构筑生态竞争力。 一、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技术突破 VOCs作为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在汽车涂装环节主要产生于喷涂、烘干工艺流程。怀柔生产基地实施的技术改造具有行业示范性,通过引入"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蓄热氧化"双级治理系统,使末端废气处理效率突破90%。这种工艺创新将有机废气浓度提升15倍后进行高温分解,其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每立方米20毫克以下,较改造前下降80%。该基地同步完成水性涂料全流程替代工程,使涂料中VOCs含量从每升600克以上骤降至150克,实现每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520吨。 二、环保政策驱动产业绿色转型 根据《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部署,全市9家整车制造企业均于本年度开展环保合规改造。政策要求重点在底漆、中涂、色漆环节实施水性涂料替代,并在罩光漆环节加装深度治理设施。环保部门设立专项督导机制,组建技术专家团队驻厂指导。在顺义、大兴等汽车产业集聚区,企业累计投入超20亿元更新环保设备。某生产基地通过智能喷涂机器人集群改造,将单台车喷涂时间缩短40%,同步实现材料节约与污染削减。 三、绿色制造体系协同推进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排放监测物联网平台,对重点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汽车制造业排放浓度均值较改造前下降70%。在产业链协同方面,7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完成配套改造,采用高固分涂料替代传统溶剂。行业组织联合科研机构开发水性涂料工艺规范,推动12项团体标准落地。某新能源车企创新采用电泳喷涂工艺,彻底消除罩光漆工序污染源。 四、环保技改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制造转型带来显著环境与经济双收益。全市汽车产业集聚区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年减排量超3000吨,相当于削减800万辆机动车年排放量。某企业环保改造后产能提升25%,能耗下降18%,产品通过欧盟环保认证成功进入海外市场。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的提升,吸引3家新能源电池企业落地建厂,形成绿色交通产业链闭环发展。环境监测表明,实施重点企业减排后,区域臭氧峰值浓度同比下降12微克/立方米。 五、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 环保部门构建"一企一策"动态管理模式,对改造企业实施定期抽检。设立2000万元绿色创新基金,支持企业开发低挥发性材料。在京北某测试基地,新建的汽车涂装共享中心整合行业环保资源,为中小车企提供集中喷涂服务。行业专家指出,持续完善的标准体系将推动汽车制造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从设计端减少污染产生。 北京汽车制造业的环境治理实践,为工业领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经验。通过构建全流程污染防治体系,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有效强化高端制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探索数字化智能管控模式,持续巩固大气治理成果。

    2025-08-13

  • 北京二手车外迁率回升 全国交易破千万辆政策松绑进行时

    2016年我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实现历史性突破,交易过户量首次迈过千万辆大关,成为汽车流通领域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尽管市场规模扩容,但地方限购限迁政策仍为主要制约因素,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松绑破除流通壁垒,为行业招商引资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政策松绑:中央与地方的协同推进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取消已实施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旨在打通跨区域流通渠道。同年,环境保护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统一政策标准,强调在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经转入地检验符合当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淘汰类车辆(黄标车)外,各地不得增设其他限制。政策解读中明确,“在用车排放标准”指转入地允许行驶车辆的排放标准,即“当地允许跑的车必须允许迁入”,这一界定为政策落地提供了清晰指引。 二、市场规模:千万辆背后的增长态势 2016年,全国二手车交易过户量突破千万辆,市场监测数据显示不同统计口径下的具体数值略有差异,但均反映出市场规模的实质性跃升。行业协会统计显示,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达927万辆,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全年交易规模预计超过千万辆。这一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汽车保有量的持续积累,也与消费观念转变、交易便利化提升等因素密切相关,标志着我国汽车市场从“增量为主”向“增量与存量并重”转型迈出关键一步。 三、区域分化:以北京为样本的市场表现 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城市,北京2016年二手车交易量为67.06万辆,同比小幅下降,这是继2015年后连续第二年出现同比下降,但降幅较上年有所收窄。值得关注的是,北京二手车外迁率在连续两年下降后于2016年恢复增长,达到四成以上,主要外迁目的地包括内蒙古、山西、吉林、辽宁等周边省份。外迁率回升得益于限迁政策松绑的利好,但同时,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车限行及报废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老旧车辆转入报废渠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手车整体交易量,形成市场增长中的结构性矛盾。 四、政策落地:地方执行中的现实挑战 尽管中央层面多次强调取消限迁,但2016年地方政策落地进度仍不及预期。部分地区出于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考虑,对二手车迁入设置隐性门槛,如变相提高排放标准、增加检测流程等,导致跨区域流通效率未达理想状态。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方政策与中央要求的协调仍需时间,政策红利释放存在时滞,这也是2016年二手车交易增长未达预期的重要原因。 五、限迁影响:流通梗阻与市场潜力 限迁政策的长期存在,导致二手车市场呈现“区域分割”特征,大量车辆局限于本地交易,难以流向需求更旺盛的三四线城市及中西部地区。数据显示,政策松绑后外迁率的提升,直接带动了车辆流通半径的扩大,为市场注入新活力。对比国际成熟市场,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量的比例仍有较大差距,随着限迁等制约因素的逐步消除,市场潜力有望进一步释放,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六、未来展望:政策红利下的行业扩容 中央层面持续推进二手车限迁政策松绑,被业内视为激活市场的“强心剂”。行业分析认为,随着政策落地效果逐步显现,二手车交易便利化程度将不断提升,检测评估、金融服务、物流配套等产业链环节将加速完善。预计2017年全国二手车交易总量有望突破1200万辆,保持15%至20%的增长;中长期来看,到2020年交易规模有望达到两千万辆。政策优化不仅将推动市场规模扩容,还将促进二手车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创造有利条件,助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流通市场体系。

    2025-08-13

  • 北京发布文化创意产业指导目录 助力招商引资与产业升级

    2016年,北京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作为全国首个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该目录旨在构建“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通过分类管理业态、优化政策支持,引导产业结构升级,为招商引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政策指引。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定位。北京作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推动产业向高端化、集约化、创新化发展,落实首都功能定位,在严格贯彻《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特征,编制发布该目录,填补了省级层面文化产业分类指导政策的空白,具有开创性和引领性意义。 二、分类管理体系与重点发展方向。目录创新建立鼓励、限制、禁止三类业态管理体系。鼓励类聚焦产业核心环节,重点支持文化内容生产、传播渠道建设、生产服务优化等领域,同时涵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创意密集型高端服务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业态,推动产业向创新驱动转型。限制类主要涉及文化批发零售及部分制造领域,引导相关业态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前提下规范发展。禁止类则针对环境影响较大及部分劳动力密集的文化产品生产制作环节,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差异化政策支持机制。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目录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鼓励类业态将优先享受财税、用地、人才等各项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向重点领域集中。禁止类业态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限制类业态在目录规定的区域内和条件下不享受优惠政策,而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条件外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实现产业发展与首都功能的协调统一。 四、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的深远影响。目录的发布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通过明确鼓励发展方向,有效吸引优质企业、项目和人才落地,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同时,推动产业结构从传统制造向高端服务、科技融合转型,强化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巩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地位。

    2025-08-13

  • 永清800亿金融商贸产业园启动 承接首都功能疏解新使命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廊坊永清县迎来重大招商引资突破——总投资800亿元的西城·永清金融商贸产业园即将启动建设。该项目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核心载体,将承接金融后台服务、现代物流、高端商贸等产业,打造产城融合的"工作之城",预计可容纳50万人就业生活。 一、 从服装批发到金融后台:产业园定位升级 永清县原计划建设"国际服装城",后调整为综合性金融商贸产业园。园区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其中10平方公里由北京西城区主导开发。除保留部分服装产业外,重点引入数据中心、银行卡中心、客服中心等金融后台机构,以及智慧物流、五星级酒店等配套,形成"北京前端+永清后台"的产业链协同模式。 二、 区位交通优势赋能产城融合 园区位于永定河故道,京台高速30分钟直达北京城区,廊涿线连接北京新机场。规划建设国家示范物流园区、金融商贸城及四大交易中心(粮油、生鲜、酒饮、母婴),配套住宅、学校、医院等设施,避免"睡城"现象。 三、 破解首都"大城市病"的关键落子 北京金融街因空间受限,金融后台机构面临租金高昂、人员密集等压力。产业园建成后,预计将疏解数百家机构,降低企业18%至7%的物流成本。同步搬迁的服装批发产业,则通过现代化管理解决原"动批"区域10万日客流带来的环境负担。 四、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创新实践 项目采用"北京规划+河北落地"模式,由两地联合组建管委会推进。首期工程聚焦金融后台和智慧物流,后期逐步拓展高端商贸功能。这种跨区域产业协作,既缓解北京资源压力,又为河北注入发展动能,成为区域协同的示范案例。 目前,园区土地整理和规划审批已完成,首批20家金融机构签署入驻意向。未来,这里将成为京津冀产业链重构的重要节点,推动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2025-08-13

  • 北京:前三季度新增减税降费2.1万亿元 激发市场活力

    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2.1万亿元,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市场主体,不仅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助力制造业加速升级,更通过稳定预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为我国经济前三季度增幅由负转正提供坚实支撑。 一、政策规模与结构:超2万亿元减税降费筑牢稳增长基础 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达20924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贡献13659亿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的翘尾效应新增7265亿元。这一规模既体现了应对疫情冲击的阶段性发力,也延续了近年来减税降费的常态化推进,形成“当期政策+翘尾效应”的叠加发力格局,为市场主体注入稳定现金流,缓解经营压力。 二、精准施策导向:靶向发力破解企业痛点难点 减税降费政策聚焦不同市场主体需求,实施差异化支持。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所得税优惠等“精准滴灌”措施;对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鼓励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旅游等行业,实施阶段性税费减免和社保费缓缴政策。这种分类施策方式,既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困难企业,又引导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提升宏观政策效率。 三、制造业升级提速:高端装备与高技术产业领跑增长 政策红利加速向实体经济传导,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前三季度,全国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汽车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等细分领域增速均超过20%,其中汽车制造同比增长27.1%。高技术产业表现尤为亮眼,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6%,高于全部企业销售收入增速10.8个百分点,三季度增速进一步提升至22.1%,新动能行业的增长动力持续增强,彰显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 四、消费市场回暖:批零餐饮行业实现“由负转正” 随着减税降费政策带动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消费市场逐步复苏。前三季度,全国批发零售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年内累计增速首次转正,其中三季度同比增长11.3%,比二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零售业恢复势头更加强劲,三季度同比增长16%,反映居民实物消费稳步向好。受疫情冲击最严重的餐饮行业,在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加快恢复,三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3%,“舌尖经济”成功实现扭负转正,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显现。 五、经济韧性凸显:政策对冲效应支撑全年增长预期 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对冲了疫情和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冲击,为企业复苏“轻装上阵”提供关键支撑。从全年走势看,预计2020年减税降费规模将超过2.5万亿元,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将推动四季度经济延续 二、三季度的快速增长态势,整体经济活跃度持续提升。经济恢复的传导效应将带动全行业回归增长轨道,预计全年经济增速保持在2%左右,这一表现不仅体现我国经济结构和质量的持续优化,更彰显了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和潜力。 六、政策落实机制:税务部门高效服务确保红利直达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税务部门通过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精准辅导等措施,推动政策红利快速直达市场主体。依托税收大数据,建立政策落实跟踪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提醒、精准推送优惠信息,减少企业享受政策的“门槛”和“成本”。同时,加强部门协同,与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确保社保费减免、税费缓缴等政策无缝衔接,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温度和便利度。 七、长期发展赋能:减税降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减税降费不仅是应对短期冲击的“应急之举”,更是着眼长远的“赋能之策”。通过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未来,随着政策的持续深化和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将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025-08-13

  • 北京: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 新增混改企业超700户

    2017年,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成效显著,集团公司及各级子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较高水平,全年新增混改企业超700户,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规模显著增长,产权层面与社会资本实现较大范围混合,招商引资与改革发展协同推进。 一、混改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中央企业以公司制改制为重要基础,全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产权多元化实现突破性进展。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9%,这一数据标志着央企在产权结构优化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全年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超过700户,其中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的社会资本超过3386亿元,社会资本参与央企改革的渠道进一步畅通,混合所有制已成为央企产权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分类分层推进呈现差异化特征。从企业类别来看,改革重点突出且方向明确。商业一类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程度最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73.6%,充分体现了竞争性行业率先突破改革的思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商业二类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次之,占比为62.6%,在保障国家安全和重大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公益类企业则以保障公益属性为核心,混合占比为31.1%,确保公共服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从行业分布来看,房地产、建筑、建材、通信、矿业等充分竞争行业混合程度领先,户数占比分别达到88.3%、86.3%、78.3%、77.9%和76.8%,这些行业通过混改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经营效率。从企业层级来看,改革呈现“由下至上”逐步推进的特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为22.5%,而二级及以下子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50%并逐级提高,四级以下子企业中超过90%的企业实现混合,基层企业成为混改的重要实践载体,为更高层级改革积累了经验。 三、产权市场成为混改重要平台。依托产权市场,中央企业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增资扩股等市场化方式积极引入合作者,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提供了规范、透明的渠道。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在产权市场共成交495宗,引入非公资本986亿元,产权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在混改中得到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运用,不仅推动了混改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也促进了各类资本的有效对接,实现了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优势互补。 四、改革推进坚持市场化原则。国资委明确,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做到“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改革不搞“拉郎配”,不追求全覆盖,不设统一时间表,而是实行“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尊重,确保改革质量和成效,避免了盲目跟风和形式主义,为混改的深入推进提供了科学指导。 五、重组整合与混改协同推进。经报国务院批准,2017年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此次重组后,中央企业数量由98家缩减至97家。通过重组整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得到优化,企业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显现,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实现了改革与重组的协同推进,提升了国有资本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六、混改深远意义逐步显现。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化,不仅优化了企业产权结构,更在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充分竞争行业,混改促进了企业建立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混改推动了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优势互补,既保障了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又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央企业将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08-13

  • 北京:一季度国企利润增长16.7% 经济运行态势良好

    2018年一季度,财政部公布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国企经济态势良好,偿债与盈利能力双提升,利润同比增长16.7%,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表现突出。良好的经营态势为区域招商引资创造了有利环境,彰显国企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一、整体运行态势稳健向好。2018年一季度,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利润总额实现双增长,经济运行韧性凸显。从盈利能力看,利润增幅高于收入增长,反映出国企在成本控制、经营效率等方面的提升,整体发展质量进一步改善。偿债能力同步增强,为国企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中央与地方国企协同发展。2018年一季度,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均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中央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持续发挥稳定器作用。地方国有企业表现更为活跃,利润增速高于中央企业,显示出地方国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的成效,形成中央与地方国企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资产负债管理持续优化。2018年一季度,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可控水平,财务风险总体平稳。其中,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较年初有所下降,体现出央企在降杠杆、防风险方面的积极成效。从资产结构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实现同比增长,负债增速低于资产增速,财务状况进一步稳健,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重点行业引领结构调整。2018年一季度,钢铁、煤炭、石油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且利润增幅均高于收入增长幅度,显示出这些行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下,产能优化、效率提升的成果显著。与此同时,有色等部分行业利润同比出现降幅,反映出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不同行业的分化态势,也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总体来看,2018年一季度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数据亮眼,不仅体现了国企自身经营能力的提升,也反映出宏观经济环境的持续改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引领作用将进一步发挥,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2025-08-13

  • 北京:证监会修订重组办法为“炒壳”降温 优化市场生态

    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聚焦借壳上市监管,旨在抑制“炒壳”投机行为,规范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招商引资营造更加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通过完善认定标准、强化监管措施、压实中介责任等多维度发力,推动市场从“炒概念”向“重实体”转型,助力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修订背景:规范借壳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部分市场主体利用“壳资源”进行短期投机,通过借壳上市炒作股价、规避监管,导致资源错配、市场波动加剧。同时,一批具备技术优势和产业竞争力的红筹企业谋求回归境内市场,对上市渠道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证监会启动重组办法修订,既是回应市场关切、遏制“炒壳”乱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二、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细化规则压缩规避空间 此次修订在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上实现多维度升级。一方面,细化控制权变更认定标准,参考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将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一致行动人持股等情形合并计算,明确在股权结构分散情况下表决权比例的判断依据,防止通过“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规避控制权变更认定。另一方面,完善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标准,结合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形成“多维度交叉验证”机制,避免单一指标漏洞导致借壳认定失效。此外,首次累计原则的期限得以明确,防止重组方通过“化整为零”、分段收购资产等方式绕过借壳上市监管,进一步压缩监管套利空间。 三、强化配套监管措施:从资金到锁定期全面加码 为抑制投机“炒壳”,修订后的办法在配套监管措施上打出“组合拳”。一是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要求重组方以自有资金或合规融资方式完成资产收购,直接提高对重组方资金实力的要求,遏制“空手套白狼”式的概念炒作。二是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原有控股股东与借壳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均需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股东锁定期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通过时间约束减少短期套现动机,引导重组方着眼长期价值培育。三是设立“卖壳”门槛,对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公司实施限制,明确3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1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司,不得通过重组上市转让控制权,从源头净化“壳资源”供给。 四、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以监管问责倒逼勤勉尽责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其履职质量直接关系重组上市的合规性。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责任边界,要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重组过程中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义务,对重组方案的合规性、资产定价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证监会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筑牢市场合规防线。 五、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剑指“忽悠式重组” 针对借壳类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复杂性,证监会同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要求。重组方需详细披露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业绩承诺等核心信息,说明重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上市公司需对重组方案的可行性、潜在风险进行充分揭示,不得利用模糊表述、夸大宣传误导投资者。对于信息披露不实、“忽悠式重组”等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从严查处,通过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手段,维护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市场影响:引导资源流向实体经济 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此次修订预计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短期看,“壳资源”炒作空间被显著压缩,部分估值虚高的“壳公司”面临价值回归,市场资金可能进一步向业绩稳定、主业清晰的优质上市公司集中。长期看,通过规范借壳上市行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将得到提升,更多实体企业可通过合规渠道实现重组整合,为产业升级和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红筹企业回归路径更加透明规范,有助于吸引优质境外上市企业回流,丰富境内资本市场主体结构,推动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此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是证监会践行资本市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的具体体现。通过构建更严格、更透明的借壳上市监管体系,资本市场将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为招商引资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健康的市场环境。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推动修订后的规则落地实施,持续净化市场生态,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5-08-13

有想补充的信息?点我投稿

共 1077 页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稿提示

关闭

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我已阅读并同意《投稿须知》

确认

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